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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服装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服装产品57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12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21%。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FZ/T 81004-2012《连衣裙、裙套》FZ/T 81004-2012 《连衣裙、裙套》、GB/T 22849-2014 《针织 T 恤衫》、FZ/T 73020-2012 《针织休闲服装》、FZ/T 81006-2007 《牛仔服装》、FZ/T 81007-2012 《单夹服装》、FZ/T 81008-2011 《茄克衫》、FZ/T 81010-2018 《风衣》、GB/T 22700-2016 《水洗整理服装》、FZ/T 43015-2011 《桑蚕丝针织服装》 、GB/T 2664-2017 《男西服、大衣》 、GB/T 2665-2017 《女西服、大衣》、GB/T 2666-2017 《西裤》、FZ/T 73056-2016 《针织西服》 、GB/T 2662-2017 《棉服装》、GB/T 26384-2011 《针织棉服装》 、GB/T2660-2008 《衬衫》、FZ/T73043-2020 《针织衬衫》等标准要求,对服装产品的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异味、耐水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耐洗色牢度、耐光色牢度、起毛起球、标志标识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起球、纤维含量、标志标识、耐光色牢度。起球不合格,制成成衣或其他产品穿着使用后会因产品表面布满毛球而影响外观,多次刮掉仍然起球严重的话会使产品越来越薄导致缩短使用寿命。纤维含量与标注信息不符,不但不能正确引导消费,还有欺骗嫌疑。标志标识缺失或错误易误导消费者,影响选购、穿着和维护,从而误导消费者选购错误的运动服产品。耐光色牢度不合格的服装产品,在穿着过程中,受日光照射多的部位颜色变浅或变色(一般是后背和肩膀部位),而照射不到或照射少的地方颜色不变或变化轻(例如腋下、袖内侧部位),造成原来颜色一致的产品颜色深浅不一,无法再继续使用。
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将移交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4月10日